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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系统人工智能专项调研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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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教育系统人工智能发展现状,为做好教育决策和事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参考,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教育系统人工智能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对象 各市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各高等学校。 二、 调研方式 采取填写数据报表、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 调研内容 (一)各市教育局。 请各市教育局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专项调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自行选择2个区(县)教育局,以及10所小学、5所初中、1所高中、1所职业学校为调研样本(其中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不少于调研总数量的50%),一并填写《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专项调查表》。 (二)各高校。 请各高校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填写《山东省高校人工智能专项调查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 1. 请各市教育局于4月2日前将本市纸质版材料汇总后,统一寄送至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doc”,汇总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寄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317房间,联系人:赵亮,联系电话:0531—55630221,电子邮箱:727684099@qq.com。 2. 请各高校于4月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xls”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寄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8—3号一楼,联系人:许继勇、徐婧,联系电话:0531—82605231,电子邮箱:183480283@qq.com。 3. 以上附件材料电子版,请访问山东省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www.sdei.edu.cn),并在“政策文件”栏目下载。 四、 实地调研时间 2019年4月上旬至2019年4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 调研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单位人工智能开展情况。 2. 对主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单位要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有利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建议要合理、措施要具体、目标要明确。 3. 请各单位依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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