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案例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04-0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
||
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发挥我省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提升我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征集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 各级教科研部门和中小学校围绕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进行多种形式开发与利用的成果。 二、案例申报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魂育人功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发展活力。 (二)体现我省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展示我省本土文化资源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的过程。 (三)理念先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凸显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成效。 (四)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六大主要载体形式(经典篇目、人文典故、基本常识、科技成就、艺术与特色技能、其他文化遗产)选择传统文化资源。 (五)案例实施不少于2年,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案例推荐名额 每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20个,申报主体为市、县(市区)的案例不少于5个;各市案例涉及到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名称不可重复。 四、具体申报要求 (一)案例申报书从资源简介、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成效与反思三部分进行描述,重点突出区域和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主题鲜明,叙述详实,突显教育实效。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并附佐证材料。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载体形式类别见附件2。 (二)案例推荐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个版本,文件标题以“资源名称+案例名称”命名。各市评选完成后打包整理,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 (三)请各市将案例材料电子版于4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sdkczx@163.com。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31-55630359。
附件:1.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案例申报表.docx 3.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案例汇总表.xlsx
2023年4月3日 |
||
上一篇:关于公示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名单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举办“初中教育综合改革学术论坛暨个性化育人整体深度变革现场会”的通知 | |
|
||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