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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1-12-2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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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21〕135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院、教研中心):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以及省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教研工作全面转型,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经研究,决定启动首批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基地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研项目研究为引领,探索和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难点问题,推动育人方式深入改革。充分发挥基地在四级教研联动机制中的汇聚作用,建设若干高水平研究团队。促进教学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基地建设任务 (一)集中专业力量,梳理教育教学中已有经验、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规划研究方向和主题,围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进行系统研究,在建设周期内形成富有成效的研究成果。 (二)建立和完善成员单位和团队成员合作研究机制,不断创新合作研究模式,提升四级教研联动机制实效。 (三)建立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机制,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培育合作型、研究型、发展型教师团队。 (四)发挥引领辐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每年围绕研究主题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和成果推广交流活动,推动优秀研究成果走出去和引进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基地类别与申报范围 教研基地分为:学科类教研基地、学校建设类教研基地和区域类教研基地三类,可由单位独立申报,也可多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5家。 学科类教研基地面向全省各级教科研机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科教研组。可以学科为单位分学段申报,也可以跨学段或跨学科申报。 学校建设类教研基地面向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申报。 区域类教研基地面向市、县(市、区)教科研机构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基地负责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能力和较高的学术声望,近五年教研工作成效显著。 (二)基地须组建包含有各级教科研机构教研员和学校骨干教师参加的教研团队。团队成员8-1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三分之一。团队成员承担过有关课题和项目研究,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成果,在教学研究、队伍建设、资源建设、示范引领等方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三)基地申报单位须结合自身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确定1-2个研究主题作为基地建设重点突破方向,具体研究主题可参考基地研究主题目录(附件1),也可自拟研究主题。 (四)基地申报单位重视教育科研,有专门教科研组织负责教育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科研经费投入,有健全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教科研工作有规划有计划,能扎实有序推进。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采取自主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1.自主申报。基地申报单位负责人须填写《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提供扫描版),由所在单位出具审核和推荐意见。 2.市级推荐。教研基地须由各市教研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及限额进行遴选、推荐。 3.省级评定。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由省教科院面向全省公布。 (二)名额分配 1.学科类教研基地:每市可推荐10-12个。 2.学校建设类教研基地:每市可推荐高中1个,初中2个,小学3个。 3.区域类教研基地:每市可推荐3个。 (三)报送要求 各市统一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和扫描版(加盖公章)通过申报平台(网址:http://jycx.sdei.edu.cn)报省教科院,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月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舒德全,联系电话:0531—55630231。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研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教研活动组织、师资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基地的支持力度。督促和指导各基地制定建设规划和方案,确定基地建设重点任务和教究主题方向,确保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推进。 (二)基地所在单位要建立明确的基地管理体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保障基地专用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根据建设需要配套专项经费,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基地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省的教研活动,原则上活动由基地申报,省教科院统筹安排。 (四)基地建设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基地应每年向省教科院汇报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成果。省教科院通过年度总结、周期报告等形式对基地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基地建设情况将纳入教研机构评优评先、课题立项等工作统筹考虑。 (五)请各市教研机构确定市级工作联系人名单并于2022年1月5日前将名单电子版报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箱bzsdq77@163.com。
山东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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