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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21〕84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院、教科研中心、教研室):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学校和教师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推广优秀的跨学科教学实践经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跨学科教学指导专委会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任务

(一)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与基本要求,在分科教学背景下树立“跨学科主题学习”的课程意识和课程研究思维,加强课程实施的综合性与实践性。

(二)引导教师深入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的教学研究,充分发挥跨学科主题学习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跨学科主题学习”来探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学科教学改革途径。

(三)引导教师对教学实践中的“跨学科主题学习”与实践活动进行研讨,进一步深化在课堂教学各关键环节有效设计的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教学案例,示范引领教师落实新课程改革要求。

二、征集评选要求

(一)征集对象

各市中小学学校的校领导、教师、教科研人员等研发实施的符合要求的案例。

(二)征集内容

1.学科内的跨学科主题学习案例:主要是指以某一学科为主干,依托此学科的思维和方法,围绕某一主题,打通学科界限,开展具有实践属性和跨学科属性的教学案例。

2.综合课程的跨学科主题学习案例:主要指国家课程方案中的综合性课程(如道德与法治、科学、艺术、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的探索实施案例,要充分体现综合性、实践性。

3.学科间的跨学科主题学习案例:主要指围绕同一主题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统整而成的教学案例,如理科综合、文科综合、STEM/STEAM等的教学案例。

(三)征集评选要求

1.呈现方式:教学案例可以单元设计的方式呈现,也可以课时教学的方式呈现。如为单元设计,则需要在呈现主题单元设计内容的基础上,再呈现其中最能体现该主题学习精髓的一次学习活动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以“教学设计+教学ppt+教学实录视频”的方式呈现。

单元和课时(或单次教学实践活动)教学设计请参照附件1的格式撰写;教学ppt展示的为一课时或一次教学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教学视频为一课时或一次教学实践活动的实录,请采用MP4格式录制,要求声音、画面清晰,宏观场景全,重点突出。此外,还可附教学讲义、学生作品、配套资源等内容,字数约控制在2000-10000字。

2.报送要求:

(1)文件命名:每个文件分别以“主题单元名称【单元设计】”“课时主题名称【课时设计】”“课时主题名称【PPT】”“课时主题名称【实录】”“其他教学资源压缩包”命名。

(2)文件夹命名:一个主题学习的上述所有材料汇总装入一个文件夹,以“地市+申报者姓名+主题名称命名”。

(3)统一报送要求:请各市教研部门填写本市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与所有推荐案例汇总放在一个文件内,压缩后以“××市跨学科学习案例”命名,发送至邮箱jnlf927@163.com。

三、基本工作流程

(一)各市需尽快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市的“跨学科主题学习”典型案例逐级征集评选活动。请各市确定市级工作联系人,并于9月5日前将市级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jnlf927@163.com。

(二)每个市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小、初、高三个学段,每学段2项),于9月15日17点前将本市选出的优秀案例相关材料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三)我院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案例进行评选,形成一批典型优秀案例给予表彰,并择优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跨学科教学指导专委会。特别优秀案例将在首届全国跨学科主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展示。

(四)未尽事宜,请与省教科院联系,联系人:李芳,15064751398。

 

 

附件:1.跨学科主题学习”教学设计(格式模板).docx

            2.“跨学科主题学习”优秀案例信息汇总表.docx

             3.市级联系人信息表.docx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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