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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提交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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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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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规办〔2021〕3号)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提交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材料,请相关申报单位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省级拟推荐名单》,积极组织申报人填报相关材料,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成果材料填写要求 1.按照严格《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证明材料可单独成册。 2.由于时间比较紧张,暂无法打印2021年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获奖证书,我办将为各申报人出具获奖证明,不需要在成果获奖栏中粘贴本次成果奖评选公布的名单截图。 二、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评审书和证明材料各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可使用省级评选时的原件,无需重复提交)。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请于5月29日(周六)前,将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djyghb2015@126.com,并标注主题:全规办成果奖+单位名称;同时,材料请分类打包:高校申报者先按学科、再按成果类别打包;地市申报者只按成果类别打包。 纸质版材料请于5月30日(周日)前邮寄至,过期不再受理。 3.高校(含高职)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学校(含中职)、各级教育局和教科院(中心)以地市以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1.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411室 2.联系人:黄老师 王老师 0531--55630307 0531--55630351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材料下载地址1: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 材料下载地址2://www.e2eintl.com/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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