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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兼职教研员、研究员公告 | ||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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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科研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教研员、科研人员作为省教科院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基础教育兼职教研员推荐学段、学科 1.高中学段: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校本课程 2.初中学段: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地方课程 3.小学学段: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地方课程 4.其他学段(类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二)中职教育兼职教研员推荐专业类别 1.专业类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类、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 2.公共基础课:思政、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公共艺术、历史、物理、化学 (三)高职院校兼职教研员专业课不限专业,公共基础课不分类别。 (四)兼职研究员(包括16市教科研部门、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不限专业、学科、领域。 二、推荐数量 (一)16市教科研部门推荐数量 1.基础教育兼职教研员各市每学段、每学科限推荐1名。 2.中职教育兼职教研员各市每专业类别、公共基础课限推荐1名。 3.兼职研究员各市限推荐5名。 (二)各高校推荐数量 1.兼职研究员:各普通本科高校每校推荐3人,各高职院校每校推荐2人; 2.兼职教研员:各高职院校每校推荐8人(其中专业课不分专业限推荐5人、公共基础课不分类别限推荐3人)。 注:前期各市教科研部门、各高校向省教科院各中心所推荐的兼职教研员、研究员不需重复推荐。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理论修养丰厚,教学能力过硬,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所从事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有明显的教科研成果。 (三)16市教科研部门推荐的兼职教研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中级及以上职称,曾在学校一线任教6年以上。 (四)16市教科研部门推荐的兼职研究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推荐的兼职研究员须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六)高职院校推荐的兼职教研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的选聘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省教科院对各市教科研机构、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择优聘用。 (三)对经选拔聘用的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省教科院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五、工作安排 (一)各市教科研部门、各高校于2020年9月4日前把《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表》和《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汇总表》(在省教科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发邮件至sdjyghb2015@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某市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某高校兼职教研员、研究员”字样。 (二)《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山东省教育科学院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联系人:唐文秀,联系电话:(0531)55630351。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411办公室。
附件:1.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表 2.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汇总表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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