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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省级评审拟推荐名单公示 | ||
发布时间:2020-06-1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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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教民中心函[2020]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16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山东省的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报山东省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批准,确定拟推荐成果30项,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均不予受理。凡发现申报信息有错误者,请及时与省教科院联系修改。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411室;邮编:250002。 电话:(0531)55630337,55630236;联系人:狄老师、郑老师。
2020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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