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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 | ||
发布时间:2022-03-0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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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于3月9日以远程会议的形式召开,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宇、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辛涛主持。全国各省省级实施工作小组、各样本县所在地市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和各样本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与此次会议。 杨宇副局长在总结2021年监测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首先对2022年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稳中求进,第三周期实现了良好开局;二是认清形势,提高监测工作的三个自觉,即自觉落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作为,自觉对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自我完善,自觉融入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发挥实效;三是立足实效、高质量完成2022年监测工作。然后,对各级监测组织实施提出了三点基本要求:要不断完善地方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2022年监测数据采集,要多方联动使用使用监测结果。 董奇主任进一步强调了今年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四点注意事项: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归口管理,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成高质量的教育督导体系,推动监测结果的有效运用;三是持续立足于以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为中心,这是教育系统努力的最终目标和归宿;四是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对监测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李凌艳对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组织工作与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网络平台部主任张生对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学校信息上报相关操作进行了专项培训。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高文伟、副院长薄存旭和教育评估所全体成员参与此次会议。高文伟主任在国家说明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我省2022年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全省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发挥监测在服务教育决策、提升教育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强化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形成多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组织工作机制;三是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保证高质量完成2022年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 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已正式启动,我省会继续秉持严谨执着的工作态度和科学规范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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